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9月14日经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3年9月20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9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负责全国海员外派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款修改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海员外派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