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普查工作可借鉴美国环境项目质量管理经验,建立独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当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印发,相关技术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将根据工作开展优先顺序与完成情况陆续发布。为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的重要工作是启动污染源普查清查,完善污染源普查基本名录库;开展伴生放射性矿的初测和筛查工作,为伴生放射性矿的普查打好基础;启动市政入河(湖、海)排污口实地排查,获取排污口名录库

  • 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