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社会治理发展经历了1978—1992年的夯实基础阶段、1993—2012年的现代化发展阶段和2013年至今的创新发展阶段。在坚持与马克思社会治理理论相结合的过程中,广东社会治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发展道路,构建了实现广大人民公共利益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了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治理制度;广东社会治理是对马克思社会治理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社会治理理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社会治理的科学内涵、"人民主体论"的精神品质和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