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油气监管面临市场主体数量和类型增加、地质和生态环境风险亟需加强管控以及需要往"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向进行监管方式升级的新形势,对省级管理部门进一步发挥监管作用,部省合力开展油气监管提出了现实要求。省级油气监管长期以来较为被动,参与度低,配合自然资源部每年实施油气督察是其主要内容。虽然目前涉及油气资源的省份均完成了油气督察队伍建立,近年来部分代表省份也以非常规油气为示范主动开展了一些监管工作探索,但省级油气监管仍然存在工作依据不足、未形成规范化的工作体系、缺少开展监管的必要基础资料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省级管理部门实施油气督察形式较单一、对矿业权人督促效果不强,油气勘查开采工作推进受限以及油气资源开采所在地人居环境和安全面临较大风险等后果。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加强省级油气监管工作的建议:完善监管网络,促进监管力量重心下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增强对油气勘查开采工作的政策指导,促进协调服务制度完善;构建省级油气监管诚信体系,落实监管成果使用;加强油气监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 单位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