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继续采用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过渡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全额累进的计税方式,使得"个税无效区间"依然存在,如何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对纳税人的综合所得进行税收筹划,本文提出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设计应避开"个税无效区间"、慎重选择计税方式、充分利用符合条件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以及综合测算基础津贴的水平,实现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最优组合的税收筹划策略,以实现纳税人税后收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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