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矛盾”的属性

作者:坚毅
来源: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4, (03): 33-34.
DOI:10.16594/j.cnki.41-1302/g4.2004.03.010

摘要

关于矛盾的属性 ,过去的说法是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对抗性与非对抗性。这种划分 ,运用的是“二分法” ,不过前两种划分用的是“不当二分法” ,后一种划分用的是“正当二分法”。运用“三分法”对矛盾属性进行划分 ,则 :矛盾具有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 ,矛盾在构成时具有同一性、差异性、对立性 ,在演变时具有斗争性、渗透性、合作性 ,在结局时具有克服性、转化性、中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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