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生于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土改,是一场辐射面极广的社会变革运动。既往有关赵树理与土改的研究,多侧重1948年的土改"名作"《邪不压正》,对此阶段其他小说则较少涉猎。如果说《邪不压正》从侧面揭露了土改后"革命的第二天"的乡村治理危机,那么1946—1947年的四篇小说(《地板》《福贵》《小经理》《刘二和与王继圣》)则力图为土改的合法性正名。本文将这四篇作品视为一个整体,它们借说理、算账和劳动互助等元素,将盛行于土改时期的翻身、翻心等话语具体化、文学化,奠定了赵树理土改叙事的基本模式。随着农民(贫雇农)成功翻身、农村生活转向劳动生产层面,传统乡村伦理与新型劳动关系之间的张力便成为赵树理重点思考和书写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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