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供给侧改革以及加速僵尸企业出清的背景之下,基于拯救困境企业的市场需要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需要,一种将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结合的新型企业挽救制度徐徐诞生,即在破产实践中引入预重整制度。浙江、深圳、北京等地已对预重整制度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借鉴国外相关司法实践和本土实践积攒了一定的宝贵经验。为了让预重整制度这一新型的企业挽救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破产实际,帮扶企业纾困,帮助困境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并实现成功重整,发挥与实现其优势与价值,其中该如何应对与处理预重整制度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