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规划本质上是一个意识形态安全命题。语言规划通常是由国家授权的机构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语言活动,主要包括本体规划、地位规划、习得规划、生态规划等。语言本体规划是指对语言内容、形式以及功能等所进行的规范活动,在语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培育过程中捍卫语言本体的纯洁与健康,并在语言逻辑层面佐证国家意识形态的合理性。语言地位规划是指对语言用途、功能以及地位等所进行的配置活动,在选择通用语言、维持民族语言、修正地方语言以及同化外来语言中法定主体的语码态度,从而将国家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从权力界写入到主体思维域。语言习得规划是指对语言之控制语境、指导语境、人际语境、想象或创新语境等的建构,促使个体逐步褪去自然存在的外衣,逐渐成为自为的社会主体,并以其主体性功能强化对国家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语言生态规划是指对语言生态体进行的认知、调控、变革的活动,探索语言生态系统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制约机制,建构起平衡和谐的语言生态环境,并且以语言生态安全支撑起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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