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定: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在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时,要求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将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列报。对于每股收益的计算目前有两种主流观点,一个是母公司理论,它看重母公司股东的利益,认为在计算每股收益的时候不考虑子公司少数股东收益;另一个是经济实体理论,它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