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包括《电子签名法》在内的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修改建议其中包括: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意味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障碍得以破除。国务院"放管服"精神在房地产领域不断得以体现,信息技术在房屋买卖全流程大放异彩。纵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环节,流动办证车把受理空间无限延伸、交易网签和抵押登记的不见面办理、信息查询证明的全自助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运用日趋广泛。短时间内,在房屋买卖的相关环节(合同签订、登记办证)中,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运用会呈现井喷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