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周初承袭殷商制礼作乐,周人为维护统治而将礼乐制度和分封制共用之时,即已实现了“乐与政通”。在社会管理和宗族制度的维系运行过程中,周人对于礼乐的使用产生了新的认识,提出了调和相济的思想去提倡“和而不同”,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这种进步的意义不仅体现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协同层面的增益丰富,还体现出周人对社会管理制度的反馈与调节能力,这种变化在以往的研究中较少提及,而在西周礼乐制度的社会功能例证分析中又寻迹可见,因故试解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