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我国科技期刊当前使用的版权协议文本已经不适应新的国际国内版权环境,存在风险。分析了多数版权协议中存在的协议主体不是法人单位及协议形式不适应网络化需要、转让权利种类列举不全面、未明确能否再次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约定合同生效和失效的方式不合理、转让时间期限未约定或过短等主要问题并给出修改建议。针对《著作权法(草案第二稿)》给出相应修改建议并解释了协议名称等其他编辑同仁比较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