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电[2021]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及十一届省委第183次常委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