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记者从2023年1月19日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桂林泽小溪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林市市监处罚[2023]1号)获悉,桂林泽小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被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51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