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制度基础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实现农业土地的规模利用和集约经营。土地流转激活了土地新的生产力和农村生产要素,对优化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积极的效应。由土地流转而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能够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发展现代化农业培养具有团结协作、开放进取精神的现代化劳动力,更新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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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辽宁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