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全面落地,《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的出台,检察系统的功能定位和职权范围亦有一定变化。从侦查阶段控、辩双方结构下分析和展望有效辩护的具体落实,总结律师辩护现状和分析回顾检察院历史沿革,本次改革实为检察权第一次的非扩张性改革,实质上有着保障律师基本权利并以此监督检察系统的导向性。检察系统应当从内外两方面进行改革,包括内部改善"员额制"后的考评机制,外部废除全案移送的安全流转制度以及逐步建立律师豁免制度,以期在起诉前阶段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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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