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晋陕蒙接壤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开发密集,资源禀赋优异与生态环境脆弱的矛盾突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关系着水土保持事业的规范发展,调节着生产生态的平衡发展。依工作实践,对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存在的山西省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县级返还缺乏保障、补偿费使用不够科学、补偿费征收管理宽松、煤炭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偏低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