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仅在总则编对民事法律行为解释作出一般规定,并无专门针对遗嘱行为的解释规则。文章通过理论与案例的结合分析,指出总则篇一般解释方法适用于遗嘱解释有足不适履之嫌。在对德国民法典遗嘱解释规则考究的基础上,提出建构我国遗嘱解释规则的必要性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