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1个城市极端气温对伤害死亡影响的时间序列分析

作者:苏雪梅; 姚孝元*; 程义斌; 李永红; 王裕
来源:环境卫生学杂志, 2019, 9(06): 519-526.
DOI:10.13421/j.cnki.hjwsxzz.2019.06.001

摘要

目的探讨极端气温对我国伤害死亡的影响。方法收集我国11个城市/县2014—2017年伤害死亡数据以及气象和空气质量数据,在考虑空气污染物、相对湿度、时间长期趋势和星期几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下,应用基于quasi-Poisson回归的分布滞后非线性模型(DLNM)定量分析各城市/县极端高温和低温对伤害死亡影响的滞后效应和累积相对风险值(cumulative relative risk,CRR)。利用Meta分析进一步探讨所有城市极端高温和低温对伤害死亡影响的合并效应。结果本研究探讨了极端气温对我国11个城市伤害死亡的影响。极端高温对伤害死亡的影响在当天最大,滞后时间在不同城市略有不同,其变化范围由无锡市、肥西县和蒙自市的(03) d到哈尔滨市、海拉尔区和盐城市的(07) d。极端低温对伤害死亡的滞后效应持续时间较长,一般长达两周左右,其滞后时间在不同的城市略有不同,由蒙自市的(28) d到宁波市的(2130) d。Meta分析结果显示,极端高温和极端低温对伤害死亡影响的CRR值及95%CI分别为1. 42(1. 28,1. 58)和1. 12(1. 00,1. 25)。结论极端高温与极端低温均可增加伤害死亡风险,且极端高温的影响更明显。

  • 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