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阐述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城市林业发展的立法、执法和公众参与实践,分析发达国家城市林业发展法律实践对我国的启示:科学、严谨的法制是城市林业发展良好的必要前提;建立权威的专门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直接调控和管理是解决国家环境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高投入和民众参与支持是城市林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指出我国现阶段城市林业正处于"破坏与建设相持"的新时期,尚未制定规范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制度,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城市林业法律实践,可借鉴其成功经验,避免走其误区。

  • 单位
    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