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咨询】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上班2个月后,我因病在医生要求下住院治疗20天。出院后,我曾要求公司分担医疗费用,但公司以没有为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为由拒绝,同时表示不会支付我住院期间的工资,并提出要将我解聘。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解答】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