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有序铺陈,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是一种必然趋势。乡村劳动力流失、城市间劳动力流动的情形日益加剧。区别于城镇房屋所有权人享有的完整的所有权,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所有的房屋除去居住价值很难实现对与自己房屋的自由处分,然而现有制度不能限制人们发觉房屋的价值。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宅基地的态度是严格禁止了市场化的流转,但是城镇化的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大量"隐形交易"的出现,交易双方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由此滋生了大量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