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教育中,教师是组织与主导因素,学生是无可替代的主体力量。不仅如此,"成功的教学不在于强制,而在于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就是说,要想真正形成善教乐学、师生互动的和谐教学氛围,就要从根本上激发学习兴趣,调动主观能动性,努力攫取不容忽视的"情绪智力"效益和良好活动效应。笔者结合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实践与反思,拟就"情境创设""生活链接""多元教学""自主体验"等方面,做出简要性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