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克里福德和詹姆斯的信念伦理之争,不仅是当代"信念规范"研究的敲门砖,更关乎我们对以詹姆斯为代表的古典实用主义本身的理解。通常认为,不同于以克里福德为代表的证据主义者,詹姆斯强调信念的实用效果。但是,何谓"实用性"常常成为哲学上新的争论焦点。为避免对詹姆斯作"意志主义"或"相对主义"的误读,也避免由证据主义与实用主义之争滑向科学与道德的对立,我们需要在实用主义鼻祖皮尔士所谓"探究经济性"的意义上重审古典实用主义所谓的"实用效果"。如此来看,詹姆斯对所谓"证据主义"的质疑,并非抛弃证据之用,其要义在于:任何对于"证据充分性"的适当解读,都不应该否认信念规范具有一种经济之维。这其实是古典实用主义方法论的中心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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