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残疾儿童的学前特殊教育政策发展历经萌芽、成型和发展三个阶段。其主要特点包括:以理论研究作为支撑,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教育模式多元,适应残疾儿童的年龄与个别差异特征;鉴定程序合理化、多元化、弹性化,保障教育的有效性。美国的经验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质量提高、家长参与权利义务等方面,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