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区域一体化发展不断成熟,良好的区域治理机制愈发重要。京津冀区域协同治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积累了良好的基础,也面临许多挑战。为了更好地认识京津冀区域协同治理模式的特征,提出优化建议支撑区域规划落实。论文立足比较研究的视角,以治理机制为核心,围绕参与主体、治理手段、协调机制3个维度建立起比较研究框架,概括总结了京津冀地区、德国柏林—勃兰登堡地区、日本东京首都圈、法国巴黎大都市区等首都所在区域的治理模式特征,并开展横向比较。结果表明:(1)多元主体参与是良好区域治理的基本特征,关键在于建立明晰的主体间权责关系;京津冀相比国外实践,虽主体多元,但权责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以设立承上启下的区域机构为契机,应加快梳理相关关系。(2)行政手段、市场手段与法律手段相辅相成,是保障区域治理效率的基础;京津冀相比之下更侧重行政手段,市场手段有限,法律手段相对薄弱;应优先增强立法建设,进而促使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相互平衡、良性互动。(3)多边协商机制是区域治理有序运行的保障;京津冀在决策中已有较好的协调机制,但矛盾仲裁与动态监管方面仍显不足;应加快健全整体协调机制,贯穿治理实践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