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农村正处于由传统逐渐向现代过渡的后乡土社会阶段。农村纠纷逐渐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地缘关系减弱、纠纷缘由利益化等特点,单纯依靠传统的纠纷解决方法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农村纠纷类型。构建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农村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法律的普适性与本土性、农村法治与村民自治、公民权利救济理论的共同意涵。纠纷处理中应把握法情协调、完善行政救济与人民调解、加强各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