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交易不断繁荣,缔约作为市场交易中重要的过程逐步受到重视,同时,缔约过失责任也成为了我国学界和司法界越来越重视的一项法律制度。缔约过失责任与传统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都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保护市场交易,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救济,进一步完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我国民法上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各国的立法在此问题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与发展、概念与特征、构成要件的角度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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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