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于胎龄儿发生风险的人群归因危险度分析

作者:郑薇; 张莉; 田志红; 张婷; 王腾; 闫琪; 李光辉*; 张为远
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 2019, 54(12): 833-839.
DOI:10.3760/cma.j.issn.0529?567x.2019.12.007

摘要

目的评价在不同年度发生大于胎龄儿(LGA)的相关因素, 包括妊娠前肥胖、妊娠期增重过多、妊娠期糖尿病(GDM)等对LGA发生的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PAR%)的影响。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的方法, 收集2011年1月至12月、2014年1月至12月及2017年1月至12月于北京妇产医院行规律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单胎孕妇的临床资料, 包括一般情况、妊娠期糖脂代谢水平、并发症及妊娠结局;建立多因素回归模型, 并结合相关人群发生率计算PAR%, 评价各因素对LGA发生的影响及其变化趋势。结果 (1)2011、2014及2017年度分别纳入单胎孕妇11 132、13 167及4 973例, LGA的发生率分别为15.19%(1 691/11 132)、14.98%(1 973/13 167)及16.21%(806/4 973), 不同年度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显示, 孕妇高龄、经产妇、妊娠前超重及肥胖、妊娠期增重过多、GDM及妊娠早期三酰甘油水平≥1.7 mmol/L均与LGA的发生风险显著相关(P均<0.05)。其中妊娠前超重及肥胖、妊娠期增重过多及经产妇是3个年度均存在的危险因素, 在2017年度则未发现GDM与LGA相关。(3)随着年份的增加, 各因素的人群对LGA风险的PAR%变化趋势为, 妊娠期增重过多的PAR%逐渐下降(2011、2014及2017年分别为32.6%、27.2%、22.2%), 而妊娠前超重及肥胖的PAR%上升(4.2%、3.3%、8.4%), 经产妇导致的PAR%也呈上升趋势(3.5%、6.3%、15.9%)。(4)不同年度, 孕妇妊娠早、中期增重对LGA的PAR%较高, 2014、2017年分别为20.2%、19.0%。结论妊娠期增重过多、妊娠前超重及肥胖、经产妇, 是LGA发生的重要影响因素。近年, 妊娠期增重对LGA的人群归因危险度比例有所下降, 但妊娠早、中期增重仍是重要的归因因素之一。合理的妊娠前及妊娠早、中期体重管理, 对降低LGA的发生风险有重要意义。

  • 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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