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18-0130013鲁财行[2018]17号各市财政局、妇联:为加强和规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