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有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新规,对证券中介机构责任作出较为全面的规定,也为投资者向证券中介机构主张权利提供了充足且明确的法律依据。新规诸多规则未采用连带责任的表述,为灵活认定证券中介机构责任预留了空间。新规对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修订可能对高收益债投资者等产生影响。新规重申了损失填补原则,丰富了证券中介机构责任抗辩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