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军长年坚持航行自由行动,挑衅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海洋权利。但目前国内从国际法角度对其行为违法性做出评判的公开成果甚少,部分学者甚至主动承认其为合法。以2015年"拉森"号事件为例,虽然少有学者当即指出其违法性,但由于南沙群岛为大陆国家远洋群岛,且"拉森"号进入中业岛12海里内,因此必然进入中国领海。由于中国在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对军舰"无害通过权"的保留,且军舰无害通过权不是习惯法,美国更不享有公约上的权利,因此进入中国领海行为显然违反国际法。虽然南海仲裁公然挑衅了中国海洋主权,但该仲裁不具有正当性,且美国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也不会对美军航行自由行动的违法性判断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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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防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