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保障的初始目标主要是建设保障房,以应对住房短缺的现实。随着保障工作的持续推进,大量保障房已经建成,供需矛盾大幅度缓解,矛盾的主要方面开始过渡到居住的质量和满意度上来,为此需要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的转型。中国城市社会从单位社会发展而来,在社会治理的结构层面仍然具有从单位到社区的转型特征,也因此产生住房保障工作的诸多困境以及与之对应的社会治理手段的诸多特点。不同于商品房社区,保障房社区治理要更多依靠政府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培育社会组织和市场元素参与其中,以增强保障房福利的可持续性。

  • 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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