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务院提出的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获得通过。重庆市成为中国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的第四个直辖市。设立重庆直辖市是国家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重庆市作为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带动川东地区以至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