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社会转型促进了行政法治理念的发展,也随之引发了行政方式的转变。其中,行政协商作为一种注重公民主体意志与权利的表达,强调行政治理活动中主体间性的彰显,追求公民权利和现代法治秩序在公私合作互动过程中实现的行政方式,集中诠释了民主行政、服务行政、平衡行政及程序行政等现代行政法治理念。在很大程度上,行政协商是现代行政法治理念催生的典型行政方式,推进行政协商的广泛应用乃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行政协商的推行尚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立基于理论挖掘,注重于主体协商意识与能力的培育,着力于相应制度机制之建构与强化,将成为推进行政协商融入行政实践,进而促进我国现代行政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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