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法律虽对军户世袭制度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但在长时段实行过程中,形成了皇帝意志下的非时恩霍与一定程度上可供遵循的豁除常例,反映出明代户籍政策实践中的宽容与弹性。明代军籍身份虽整体上给军户家庭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但在是否豁除军籍时,军户往往会权衡利弊;在乞求豁除军籍后,也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极大的感激之情。随着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均徭法和条鞭法先后在部分军卫余丁杂役中实行,但正军军役则始终未能实现以银代役。明朝统治者碍于祖制成宪,又因军籍制度兹事体大,故而更多地秉持“补偏救弊”之方,最终阻碍了法制上军籍的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