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涉外审判实践中,如判例属于依冲突规范所援引之外国法律渊源之一时,受案法院对外国法的援引自然包括判例在内。此外出于争议解决的需要,在某些程序性事项上,也可能涉及外国判例适用的问题。在外国判例适用中,首先应该确立适当的方法路径以查明有关判例的内容,对有关判例加以解读梳理,探究蕴含于"裁判理由"和"附随意见"之中的先例规则;进而通过演绎归纳和类推推理等裁判方法,将有关外国判例援引适用于跨国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之中。明确有关援引外国判例方法路径和裁判方法的适当应用,对提升我国受案法院跨国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水平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