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政发[2022]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增强县域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向79个县、县级市和参照县市管理的区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下放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79个县(市、区)下放省、市两级12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省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下放权限的具体方式,做好管理权限划转移交工作,确保有关权限真正放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