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之帮教考察工作中扮演着参与者、协作者的重要角色。社会组织的健全程度、发展水平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作用。研究发现,社会组织发达程度水平因地不同、社会组织资源链接能力相对缺乏、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缺乏法律保障及专司帮教考察的社会组织数量较不足等现实问题是影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发展的困境因素。本研究认为:有必要通过积极发展社会组织,丰富帮教考察资源;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组织协作网络;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社会组织资质;对接少年司法需求、提供专业帮教服务等方式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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