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劳动关系各主体的利益表达状况,可以作为一个研究劳资冲突治理的新视角。分析归纳我国企业劳资冲突成因中的利益表达因素,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员工在利益表达上具有局限性;雇主在利益表达上具有优势地位;工会组织在利益表达上具有"制度性弱势";政府在利益表达制度建设上存在错位。以劳资冲突的治理为目标,需要从提高员工的利益表达能力,规范雇主的利益表达行为,强化工会的利益表达载体功能,政府要完善相应的利益表达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