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班牙司法机关行使普遍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法律主要是《司法权力组织法》。在司法实践中,西班牙各级司法机关对普遍刑事管辖性质的认定,经历了从绝对性到有限性的演变。在确定普遍管辖适用条件的过程中,在明确普遍管辖是并行管辖的前提下,西班牙通过司法实践发展了辅助性原则,与此同时也进一步解释了立法中对可追诉罪行确立普遍管辖的相关联系性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