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其他建设项目征地则按照综合区片价的标准进行补偿,后者通常为统一年产值的20~30倍,两者之间差距较大。以浙江省K工程为例测算两种不同补偿标准之间的差距,以实例说明实行同地同价政策是必然趋势,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充分保障移民利益,从而促进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指出政策实施可能会造成项目投资成本提高等负面影响,并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