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兵员工作主要有兵员征召补充、培训使用、退役安置等。其中,兵员征召补充包括:以自愿制为原则,号召民众自愿参加红军;实行地方暴动,直接生长成红军;由赤卫军、少先队升级为红军;兵变改编、收容土匪,扩大红军等。兵员培训区分为对新战士、一般战士、杂务人员、专业技术兵等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并要求因学施用,不得随意改变兵员用途。兵员退役安置,依据服役年限和年龄、因病因伤致残等状况分别作出退役安置的相关规定,以服务和保障兵员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