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结构转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轻罪羁押率仍然偏高,羁押办案的倾向仍有所显现。轻罪羁押问题早已潜伏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之中,其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继续维持这种羁押倾向显然是对“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的背离,同时也表明我国司法文明程度有待提升,长此以往也必将导致强制措施制度空转的恶循环。要破除流弊,就需要多措并举,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完善相应机制构建,消减非羁押措施制度空转,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抑制轻罪羁押倾向,回归强制措施本质定位。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