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受列强威逼,先后开放数十个口岸。开埠通商对中国是一把双刃剑,既可发展经济,引进西方科技文化,又可能开门揖盗,给列强侵略中国提供便利条件。在通商口岸中,租界与治外法权是最具象征意义的存在。列强利用租界及其市政当局,干涉中国司法行政,严重侵犯中国主权,是近代通商口岸的通病。如何兼顾通商与维权,取开埠之利而避其弊,成为近代国人思考的重大问题。在这方面,宁波作了积极尝试。开埠过程中,宁波当局自定章程,坚持不设租界,在采取措施促进通商贸易的同时,将已由外国人管理的巡捕房收回自办,体现了鲜明的对外开放和抵制列强侵略的民族主义意识。"宁波模式"不仅成为清末民初中国新开口岸的仿效楷模,对今日改革开放中有效处理对外通商与维护国家主权的关系也具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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