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系统梳理并总结了联合论坛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评估和监管的经验,包括将符合条件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资本充足性评估和监管框架,确定合理的层次和范围用于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的评估和监管,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层面的资本充足性进行评估。基于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监管经验,明确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评估和监管框架的约束对象,以实质重于形式为原则确定金融控股公司在集团层面的资本充足性评估和监管范围,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集团层面的资本充足性评估方法,强化对现有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评估方法中前沿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评估和监管。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