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政社权责关系治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地区政社权责嬗递历经政府向社会尝试放权、政府向社会扩大放权、政府向社会收缩放权3个阶段。整个过程呈现出行政吸纳自治的实践样态。乡镇政府负担在行政吸纳自治的政社权责嬗递中形成,主要表现为工作任务量大和工作人员思想压力大。政策文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为乡镇政府权责扩大、社会权责缩小提供了实现载体,而基层事务宽泛化、政策刚性扩大化、监督考核过密化和政社权责模糊化是造成权责转化、负担加重的深层逻辑。为乡镇政府减负应坚持国家社会二元合一的价值理念,在渐进解决基层事务宽泛化、政策刚性扩大化和监督考核过密化等体制性问题基础上,将破解政社权责模糊化作为切入口,以村民自治能力为准绳重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体系。与此同时,通过党建引领和健全“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的融合治理方式为村民自治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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