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社会成员依据法律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针对有关行为主体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目前,环境公益诉讼虽然得以确立,但诉讼制度中最为关键的举证责任并未明确,这导致环境公益诉讼之司法实践存在诸多窘境。因此,通过对现行法以及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的剖析,结合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为不使环境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陷于历史的泥淖,可以在适用传统举证责任规则的同时导入疫学因果关系等对举证责任进行再分配,以实现严格责任为核心的环境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多元化。如此,方能破解环境公益诉讼之窒碍,适应法治发展进程的当前客观现实,并促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