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19]58号罗源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罗源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罗政综[20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罗源县境内农用地22.0295公顷(其中耕地22.01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村水田11.00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05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1164公顷,上杭村水田11.00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